20世紀《四大音樂教育法》統整|達克羅士、奧福、高大宜、鈴木

by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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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統整表是我自己在準備師大音樂教育研究所整理出來的
經過這個表的比較後,更能瞭解各大教育法的主要差異
在考試的申論題也會比較好發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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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我準備師大音樂教育組研究所推甄有興趣的朋友,
可以參考我的這篇文章喔!

【師大:音樂系音樂教育組】碩士甄試準備+筆試面試+錄取心得

20世紀四大音樂教育法統整

 

達克羅士

奧福

高大宜

鈴木

國籍

瑞士

德國

匈牙利

日本

起源

不希望學生只用「理解」認識音樂

 

由音樂教育專家指導一個小時

 

理念

  • 人的身體就是樂器
  • 律動視唱即興
  • 做完動作,聽音樂;聽完音樂,做動作。
  • 節奏與即興創作
  • 增加認識音樂的人口
  • 讀譜是吸收音樂知識的首要工作
  • 適合的音樂教學環境
  • 勤奮

教育從小開始

 

V

V

V(家庭、母親)

樂器

聲樂→鋼琴
敲擊→鋼琴

節奏樂器
(原始吸引力)

歌唱
(無伴奏歌曲)

小提琴

讀譜

V

X X

V V
(並寫譜)
枝狀簡譜Stick Notations

V

五聲音階

 

V(各國民謠)

V(匈牙利民謠)

 

即興

V(鋼琴)

V V

V

 

唱名

絕對唱名

首調唱名

首調唱名
(克爾溫Curwen手勢)

 

視唱

V

 

V

 

模仿

 

V(持續低音、卡農及頑固低音)

 

V

和聲

 

V

  

小三度

 

V

V

 

韻律活動

V

V(說話的韻律)

  

記憶

 

V

 

V(記憶式的模仿)

其他

  • 身體對音樂的反應→良好的韻律
  • 韻律節奏模式(Eurhythmics)
  • 不經過訓練的動作
  • 兒童的節奏樂器合奏﹝Instrumental Ensemble﹞教學法
  • 韻律值
    ti-ta-ta
    圖畫輔助
  • 完全學習
  • 相同次序的學習
  • 母語教學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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